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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上接七版)

第一节 深化产业链群发展

开展新一轮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推动“7+20+15”产业链群升级。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组建产业联盟,推动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紧密合作、融通创新。优化提升产业布局,深入实施“一县一主链”行动,推动全市产业高度集聚、县域产业特色突出。做强先进制造业集群,争创一批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若干国内领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郑南商许超硬材料产业集群向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迈进,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提高产业链安全水平,强化核心环节自主可控,加强发展态势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实施制造业强企工程,创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强力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更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和领航标杆企业。

第二节 建设现代化园区矩阵

坚持园随产建、产园互促,实施园区能级提升行动,建设产业园区、专业园区、小微企业园一体发展、相互协调的现代化园区矩阵。强化产业园区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作用,实施主导产业集群培育和提升行动,推动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晋位提升。深化产业园区改革,完善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管运分离的管理运营体制。发挥航空港区在全省园区改革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高水平建设科技产业园、商贸物流产业园、双鹤湖产业园、先进制造产业园。加快经开—中牟、高新—荥阳合作共建区熟化开发,促进郑东—金水科创协同。积极推进“飞地园区”“合作园区”建设。坚持特色化、专业化、品质化导向,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专业园区,推动重点产业链专业园区建设全覆盖。促进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加力改造提升存量园区,鼓励新建“园中园”模式小微企业园。强化“招大引优”导向,实施靶向招商、资本招商、平台招商和场景招商。完善园区管理考评机制。

第三节 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深入探索“以资本引项目、以项目带总部”,大力引进国际国内500强企业的综合型总部、功能型总部。推进实施“第二总部”招引战略,抢抓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机遇,加快承接央企总部外迁。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集聚度高、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总部经济功能区,完善优化总部经济政策体系。聚焦大宗工业品、农副产品、物流、食品、生活服务等领域,着力引进一批全国性头部平台设立地区性总部、区域运营中心、结算中心,争取在巩义设立以铝为主的有色金属资源交易平台。

第四节 打造郑州产业品牌

围绕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影响力,着力培育一流品牌、一流产品、一流口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以及绿色低碳等领域的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发展仪器仪表、先进材料、先进电池等关键部件和无人驾驶汽车、消费型机器人、无人驾驶航空器、智能穿戴设备等集成先进技术的新一代消费品,加快研发攻关与生产制造,叫响“郑州制造”“郑州智造”“郑州创造”品牌。扩大超硬材料、传感器、汽车、先进金属材料等产业优势,突破形成一批新材料、新器件、新设备,打造一系列“高精尖”产品。围绕新消费理念,培育一批消费领域现象级企业。深化“三品”战略,加强企业商标品牌指导。积极承办产业博览会、中国品牌日等“国际号”“国字号”重大活动,加力宣传推介和产销对接。全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增强质量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选树一批质量标杆企业,支持企业争创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和“美豫名品”社会公共品牌。(见12版专栏4)

第五篇 全面推动数智化转型,建设数智强市

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底座,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数字化、智能化推动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变革,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业态。

第十七章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开展数据企业专项培育行动,深化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双向赋能,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到2030年,数字经济规模突破1.5万亿元。

第一节 推动数字产业化

聚焦智能终端、智能服务器、先进计算、智能传感等优势领域,打造区域支柱型数字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及应用、未来网络等产业,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北斗规模应用城市试点建设。推进中国(郑州)智能传感谷等园区建设,打造人工智能数据采集、安全认证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建设量子产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聚集示范基地,打造量子科技应用示范城市。加快推动数据产业发展,推动各类业态协同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智能制造、车联网、智慧医疗等平台经济新场景。

第二节 推动产业数字化

深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数字领航企业、灯塔工厂、智能工厂、智能体园区。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支持智慧金融、智慧物流、智慧文旅等加快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与服务行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积极发展数字媒体、数字出版等特色数字产品贸易,拓展跨境数字交付渠道。推动数字科技在农业种植、养殖领域应用,培育智慧农业等新产业新模式,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和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

第三节 推动数据价值化

加快郑州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试点建设,积极探索数据确权、流通交易、跨境传输等制度创新,构建数据要素流通生态体系。实施差异化发展路径,打造“数据+园区+产业”。上线公共数据开放平台,鼓励数据密集型企业、平台型企业等产生的数据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鼓励建设、运营可信数据空间,推动开展数据开发利用。遴选有代表性的数据产业园,打造主体汇聚、服务高效、配套设施完善的数据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创新区。建设集成化安全智能体,构建全域覆盖、协同联动的数据安全立体防护体系。推动交通、遥感、“三农”、能源等领域高质量数据集产品建设,培育数据产品和数商企业。深入开展“数据要素×”行动。

第十八章 建设数字基础设施

坚持适度超前、集约高效,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增强对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 提升信息基础设施

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和千兆光网规模部署,加快5G-A建设,开展万兆光网试点。持续扩容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带宽,加快400G/800G高速光传输网络部署。打造全域感知物联网络,实现城市安全、交通、环保等动态监测,统筹建设视频采集系统,重点覆盖边界、重点场所和路段,提升城市管理和应急能力。推进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河南分中心建设,加快发展通信、导航、监测等基础设施。推进6G、量子通信等未来网络部署。

第二节 建设数据基础设施

聚焦“数仓”“数纽”“数港”,深入开展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建设,推动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先试,深化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国家创新发展试点建设,围绕医疗卫生、教育教学、工业制造等行业领域,打造面向大模型的高质量数据集,打通数据壁垒,构建数据共享体系。构建高弹性数联网,促进可信数据流通共享。加快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区域性枢纽城市建设,推动数据资源和1000家以上企业接入郑州核心节点。探索规划建设国际数据港,建设面向数据跨境流动的新型数据服务试验区,推进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合作共建,创新数据跨境流动和开发利用制度机制。

第三节 建设算力基础设施

科学布局算力设施,培育算力产业,优化算力生态,推动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多中心协同、多类型互补。支持国家超算郑州中心优化升级超算系统,打造算力产业集聚地、算力创新策源地、算力交易先行地。优化提升郑州市算力调度服务平台功能,增强国产化混合算力云调度服务能力,实现与长三角、粤港澳、成渝、甘肃等“东数西算”枢纽节点地区算力设施互通。推进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建设量子通信城域网,打造全国“东数西算”跨区域协作样板。推动公共平台和共享资源建设,设立公共智算服务平台,鼓励“云+算力+应用”融合发展。支持云计算平台发展,提高整体资源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开展云迁移和优化项目。促进算力设施绿色化、集约化建设。

第十九章 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深度赋能千行百业。

第一节 夯实人工智能应用基础

健全促进数智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的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一体化协同发展。加强人工智能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融合,围绕智能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加强大数据智能分析、跨媒体感知计算、人机混合智能系统、自主协同控制与决策等研究。聚焦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政务等领域,培育一批融合行业数据集的垂直大模型。加快建设人工智能行业赋能中心,谋划建设人工智能生态社区,开展行业共性数据资源库建设,形成示范价值高、带动效应强的标杆应用。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牵头建设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完善监管体系。

第二节 提升城市数智化水平

加快数字(智)政府建设,完善郑州市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和城市大脑等设施,支撑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数字治理新模式。提升“郑好办”政务服务支撑能力,深化大模型政务应用,持续上线智能场景,加快覆盖城市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推动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高频数据按需合规回流,建设上下贯通、横向互联、条块结合的一体化基层治理综合智慧平台。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创新智慧警务工作。依托城市级大模型基础底座,向公共服务部门开放接入服务,提供算力共享、模型调优等一站式服务,降低政务应用使用门槛。

第三节 推动“人工智能+”重点行业应用

实施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示范行动,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对工业、农业、交通运输、文旅、城市管理、生态保护、防灾减灾、能源、金融、人力资源、消费等行业的赋能作用,打造一批行业细分应用场景。推动工业全要素智能联动,加快人工智能在设计、中试、生产、服务、运营全环节落地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创新教育教学新模式,鼓励和支持学习人工智能新知识、新技术。有序推动人工智能在辅助诊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等场景的应用,提高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和效率。加快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向乡村延伸,推动城乡智能普惠。加强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现场救援等工作水平。(见12版专栏5)

第六篇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开放强市

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全面提升开放通道和平台能级,加快城市国际化步伐,塑造国际合作新优势,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开放。

第二十章 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

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统筹推进各类开放平台功能互补、政策叠加、协同发力,打造制度型对外开放高地。

第一节 深度对接国际经贸规则

落实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积极对接RCEP、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完善自贸区RCEP企业服务中心、移民事务服务中心、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等开放平台功能,打造国内领先的RCEP示范区。建立健全与负面清单模式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推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地落实。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专利申请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不断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做好与国家对外政策深度对接。到2030年,完成与国际主要经贸规则的深度对接融合。

第二节 建立集成系统创新机制

开展跨部门、跨领域协同创新,研究制定促进制度创新实施办法。围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类别,在跨境电商、多式联运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改革,形成在全国复制推广的高质量制度创新成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易货仓单质押融资”“跨境易货信用证”等产品,设立“国际易货保税仓”,开展“航空器材+农产品”等特色新型易货贸易,打造航空港易货贸易中心。支持跨国公司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引导银行机构优化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和服务,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持续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探索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建立服务贸易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第三节 统筹推进开放平台联动发展

加强自贸区开放提升,推动自贸区扩容增量,积极申建自贸区空港新片区。健全完善自贸区与航空港实验区、综合保税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开放功能区的协调联动机制。高水平建设高新片区、管城二七片区、中牟片区等开放创新联动区。推动与智利伊基克、阿联酋阿治曼、迪拜杰贝阿里自贸区合作走深走实。研究设立综保区发展基金,推动新郑综保区扩区提质发展,实现经开综保区晋位提升,推动自贸区各项创新措施在综保区内全面复制推广。高标准推进郑州铁路口岸、郑州航空口岸国家智慧口岸建设,加快口岸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转型。做大做强9个功能性口岸,积极申建更多功能性口岸,持续保持内陆口岸体系最完善、功能性口岸数量领跑地位。

第二十一章 加快建设丝路枢纽中心

深化开放通道协同优势,拓展“空陆数海”丝路通道,打造连通境内外、辐射东中西的高水平立体开放体系,提升“买全球、卖全球”能力。

第一节 发挥“空中丝绸之路”引领作用

依托“郑州—卢森堡”货运航线,加快引进国际货代企业在郑州设立分拨转运中心和货物集散中心。推动柬国航等外国航司在郑州投放运力,加快补齐RCEP国家空白航点。拓展郑州—卢森堡“双枢纽”合作模式,推进郑州—吉隆坡、郑州—墨西哥城、郑州—布达佩斯等“双枢纽”建设,完善“一带一路”核心节点航空货运网络。积极引进国际知名航司和大型物流集成商,培育壮大本土货运航司。争取扩大对在郑运营的航空公司第五航权配额。机制化举办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国际合作论坛,持续提升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水平和带动能力。到2030年,郑州机场年货邮吞吐量进入全球30强。

第二节 推动“陆上丝绸之路”提质扩量

拓展中欧班列(郑州)南欧、北欧新线路,建设一批海外分拨集疏中心和分拨基地,推进国际陆港多式联运集疏中心和铁路口岸大监管区建设。加快布局俄罗斯、越南、老挝等境外集散中心,拓展RCEP东盟区域辐射范围。积极争取新开或加密至欧洲、中亚、俄罗斯及东盟的图定班列和全时刻班列,满足进出口企业多样化发展需求。发挥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效应,吸引更多中东部省份货物向郑州集结,完善国际铁路物流网络体系。创新中欧班列多国联运“一次申报、全程通办”通关模式。拓展郑州至东盟、中亚、欧洲的国际公路运输(TIR)网络。

第三节 深化“数字丝绸之路”创新发展

深化“跨境电商+产业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级跨境电商创新示范高地。做强跨境电商基础载体平台,建设郑州特色跨境电商平台集群。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提档升级。壮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一批跨境电商细分赛道标杆企业。加快跨境电商模式创新,主动参与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跨境数据联通、跨境电商食品监管等改革创新,探索“保税仓+直播”“体验店+直播”“跨境电商+展会”等新场景。完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提升郑州跨境电商大会影响力,深入实施跨境电商人才培养计划,办好跨境电商特色高职院校,建设中原(国际)跨境电商产业学院,壮大实战人才队伍。设立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强化知识产权、税务合规、金融保障、海外维权等全链条服务,积极参与标准和规则制订。

第四节 完善“海上丝绸之路”无缝衔接

完善海铁“五定班列”合作机制,加强与青岛港、连云港港、宁波舟山港等主要港口密切合作。深化“铁海直运”海关监管模式,培育壮大集装箱铁水联运市场。新增海内外特色线路,建成现代化多式联运网络海陆枢纽核心节点,形成以郑州为中心的陆海货运通道枢纽。持续优化“铁公海”多式联运模式,扩大铁海联运班列辐射半径。

第二十二章 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深化多领域国际人文、商贸交流合作,巩固“一带一路”核心节点城市地位。

第一节 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搭建国内国际两个服务平台,促进内外贸一体化、便捷化、高效化。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支持帮助外贸优品内销,不断满足国内消费者需求,扩大国内市场份额。推动供应链管理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数智供应链领军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优化升级货物贸易,拓展“中间品贸易”,积极发展绿色贸易,鼓励定制出口。鼓励综保区拓展“两头在外”的研发、检测、维修及文化艺术品仓储展示等业务,支持武术、中医药等特色服务出口。加快优势企业“抱团出海”,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优质消费品等进口,不断推动外贸进出口提质扩量。

第二节 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

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深化“两国双园”新模式合作,拓展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空间。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支持外资加大对高新技术、数智化转型等领域投资,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加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力度,打造“投资郑州”品牌,争取实际利用外资增速进入中部省会城市前列。推进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郑州分中心建设,加强“出海”企业和海外投资安全保障。

第三节 全方位提升国际交往能力

充分发挥过境免签政策效应,以东盟、拉美、中东、欧洲为主要方向,加强贸易、投资、技术、文化等领域开放合作。加强国际交流软硬件设施建设,打造外籍人员来郑“绿色通道”和系统化服务平台,推进支付便利化、语言国际化、服务标准化,完善国际化社区、学校、医疗服务配套体系,吸引更多国际友人来郑旅游休闲、工作生活。提升国际化商事服务水平,加快建设龙子湖中央法务区,着力打造一流国际商事仲裁院,大力引进涉外法律、咨询等服务机构,更好服务跨国公司、国际组织在郑发展。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大力承办各类国际性展会、论坛及赛事活动。持续拓展国际友好城市网络,重点支持郑东新区、航空港区争取相关国际机构落地建设。推进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案例地区建设,支持建设并发挥中欧区域经济合作中心作用,不断引进欧洲机构、企业入驻郑州,积极开展交流合作。(见12版专栏6)

第七篇 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引领带动郑州都市圈加快发展。

第二十三章 优化市域空间布局

深入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人、产、城”布局,做强做精城市核心功能,合理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构建以“五片融合、一带一区、双核三轴”为引领,山、河、城、田和谐共生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一节 构建多中心网络化城镇体系

加快构建“中心城区—近远郊组团—中心镇—一般镇”城镇体系。坚持城港“双核”发展,推动航空港区与主城区交通联通、产业贯通、创新融通,共同构建承载核心战略功能的区域性中心。强化主城区综合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商贸消费中心、文化交往中心功能。支持航空港区加快建设全省经济发展核心增长极,优化“一枢纽、两片区”发展布局,建设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做大主导产业规模,提速“港产城园”融合发展,提升航空都市品质,增强开放带动能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打造引领城市发展和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加强中牟新区、荥阳—上街、新郑、南龙湖等近郊组团与中心城区功能协同、空间协调,推动巩义、新密、登封等远郊组团特色化发展,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分类推进44个小城镇建设,强化18个中心镇功能,统筹发展26个一般镇,带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二节 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建立实施常态化国土空间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机制,推进数字化空间管控,实现市域国土空间“一张图”。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推动耕地数量稳定、质量可靠、生态改善、布局优化,严格占补平衡管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重点加强黄河生态文化保护带、嵩山文化生态保护区及南水北调生态走廊等重要蓝绿生态空间管控。严格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预留发展空间。

第三节 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

强化城市设计管控引导,确保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中传导落实。加强城市风貌塑造和管控,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差异化管控城市色彩,注重对城市天际线、眺望系统及建筑“第五立面”的规划引导。注重城市更新中新老建筑的融合,确保建筑体量、风格、色彩相协调,加强公共空间、景观绿化、公共设施、标识系统设计,增强商都历史文化区、二七广场、二砂、棉纺厂等特色片区风貌整体性,保护城市文化记忆。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构建层次分明、色彩和谐、富有艺术美感的城市景观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市规划建设,鼓励城市建筑设计传承创新。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

第二十四章 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统筹新城功能完善和老城改造提质,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

第一节 完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

构建以城市体检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引领、以更新计划为统筹、以实施方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探索城市更新实施路径、推进方式和资源利用机制,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文件,建立规划、土地、金融等方面标准规范。积极探索危旧楼房改建新模式,提高城市低效闲置资源利用效率。创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多元城市更新模式。拓展城市运营思维,鼓励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健全可持续的资产运营和投融资机制,推动硬投资和软建设。

第二节 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以“三区十片、两轴多带”为重点,推进城市形态更新、功能更新、业态更新。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低效建设用地、闲置楼宇“二次开发”,推动公路客运站转型发展。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动老旧厂区就地改造,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推动老旧街区业态多元化和服务品质化。有序推动城中村改造,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加强老旧房屋拆除管理、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修缮。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建设城市绿道网络,传承“绿城”记忆。

第三节 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

深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科学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统筹各项改造工程,杜绝马路拉链现象。以“一张网”建设为带动,推动水、电、气、热等设施改造,提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规划建设水平。健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标准体系及运维机制,强化老旧管网、涵洞、隧道、立交桥等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监测和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优化城市交通体系,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微循环方式,构建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逐步提高城市路网密度,提升路网通畅和交通安全水平。倡导绿色出行,优化公共交通出行环境和公交地铁站点线网布局,完善“最后一公里”公共交通网络。完善停车设施体系。(见12版专栏7)

第二十五章 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

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稳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按照“进得来、落得好、住得安、能发展”原则,聚焦教育、住房、就业、社保等重点领域,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区落户政策,完善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完善以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住房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覆盖范围。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就业能力,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和用人单位全覆盖。

第二节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深入落实县域治理“三起来”,以强县富民为主线、改革发展为动力、城乡贯通为途径,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一县一省级开发区”为载体,支持县域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大力提升县域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实施县域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探索推进县级市纳入中心城区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搭建城乡融合的纽带和桥梁,吸引更多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县城集聚。支持新郑、巩义、荥阳建设中等城市,探索特大镇同人口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下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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