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艳竹)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郑州市202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其中包括制定《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等4个正式项目和制定《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7个调研项目。
按照《立法计划》,4个正式项目包括制定《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管理办法》《郑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以及打包修改、废止《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7个调研项目分别是:修订《郑州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制定《郑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郑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郑州市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管理办法》《郑州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郑州市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按照要求,对《立法计划》中的正式项目,各起草单位要切实履行立法主体责任,专班推进,做好人员选配和经费保障;要科学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明确进度安排和阶段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有序推进、高标准完成文本起草工作;要扎实做好调研论证、问题梳理、意见征集、风险评估、资料汇集等工作;要严格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切实增强政策协同性。对立法计划中的调研项目,责任部门要认真谋划,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形成调研报告,为后续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同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和论证评估,确保规章内容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务实管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更好发挥政府立法联系点作用,精准回应民生关切;严格遵守立法权限和程序,禁止违法设定权力、增设义务,确保每一部规章都合法合规、严谨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