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良博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利刃破茧,直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党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痕迹管理”异化现象仍暗流涌动。当前,部分地方和单位在落实工作中出现“痕迹管理”异化现象,成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变种,成为作风建设的新痛点,与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纠治“痕迹管理”异化,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试金石”,需认清其异化表现,重视其危害,分析其成因,解析其根治路径。唯有从思想上破除“留痕万能”的错误认知,从制度上堵住“以痕评绩”的漏洞,从行动上践行“务实担当”的要求,才能让“痕迹管理”回归“记录过程、追溯责任、改进工作”的服务本质,真正为基层松绑、为群众谋福,以优良作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一、“痕迹管理”异化的表现
1.重“形”轻“实”的形式化留痕。一是过度留痕:将工作等同于“留痕”,事事要求拍照、录像、签字、建档,如会议必附“佐证照片”(甚至摆拍)、调研必写“八股文”报告、服务必填“万能表格”,基层干部陷入“填表造册、迎检备档”的循环。要求会议记录必配“参会人员签到表+多角度照片”,入户走访需“定位打卡+视频录像+群众签字”等,将工作成效等同于“痕迹完整度”。如在学习教育中,过于注重形式上的记录和痕迹,如签到表、学习笔记、会议记录等,而忽视学习的实际效果。这种“痕迹通胀”让工作成效被“资料厚度”量化,催生“工作没干好,台账先做好”的荒诞逻辑。二是文件资料“注水”:部分单位落实政策时,机械转发上级文件,堆砌“责任状”“承诺书”“台账簿”。政策落实依赖“层层转发文件”“重复签订责任状”,以“痕迹完整”代替“责任压实”,将上级文件稍改标题便印发,未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导致“文件旅行”现象。三是过度数字化留痕:为应付考核,伪造会议记录、编造走访记录、PS工作场景,在政务APP上刷“点赞量”“积分”和“轨迹”,注重“线上留痕”,将数字化工具异化为“留痕工具”,沦为“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2.重“痕”轻“责”的功利化留痕。一是让痕迹成为“免责护身符”。部分干部将留痕作为“免责盾牌”,如在沟通工作时坚持“无纸质记录不办事”,对群众诉求,让群众先签承诺书,再填写申请表等,以“程序合规”规避责任,实质是“以留痕代替服务”。“痕迹管理”沦为“责任转嫁术”,实质是“宁留痕不担责”的懒政思维在作祟。二是考核导向“唯痕是举”:某些上级督查考核过度依赖台账资料,“查工作就是查文件、看成效就是看本子”,导致基层不得不 “为留痕而工作”,如某村为迎接检查,集中补填 300 余份工作日志,导致台账资料占比远多于实地核查,催生“台账督查”怪象。
3.重“耗”轻“效”的低效化留痕。一是造成人力成本激增。如某些基层干部“5+2”“白加黑”补台账,影响真正“面对面”“心连心”联系服务群众,挤占实际干事创业时间。二是造成财政资金空耗。某些基层单位为迎接检查,临时购买高档装订机、彩色打印机等,甚至雇用专人“造痕”,打印店、装订厂生意火爆。这种“留痕”与中央八项规定倡导的“厉行节约”精神背道而驰,形成基层治理的“隐性损耗”。
二、“痕迹管理”异化的危害
1.党群关系“离心化”。过度留痕易导致干部“眼睛向上看”,把精力放在“应付上级”而非“服务群众”上,把心思用在了材料上,把精力耗在了表格里,消解了群众对干部的信任,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导致干部与群众“物理距离近、心理距离远”,背离了初心和八项规定精神,削弱了群众对党的信任,损害了党群关系。
2.政治生态“劣化”。过度留痕催生了“数据造假”“资料美容”“台账专家”等不良风气,极易导致实干者被“台账任务”拖垮,投机者靠“包装痕迹”获利。“痕迹主义”极易与“官僚主义”互为表里,形成“上级要痕、下级造痕、层层加码”的恶性循环,使务实担当的干部被冷落,“会填表、善包装”的干部受青睐,最终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严重扭曲了选人用人和干事创业导向,毒化了政治生态,让务实担当精神面临被边缘化的风险。
3.治理效能“虚化”。以留痕代替实效,容易导致问题被“台账掩盖”,如安全生产检查只看“签字记录”不查隐患,民生项目验收只认“资料齐全”不核实效,当过度留痕成了“遮羞布”,实质问题就极易被掩盖,这种“纸面落实”易导致“责任在台账上睡觉,风险在现实中发酵”,虚化了自身责任,消解了治理效能,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
三、“痕迹管理”异化的成因
1.政绩观“错位”。部分干部将“留痕完整度”等同于“工作完成度”,将“留痕”视为“显绩”,认为“干得好不如写得好,写得好不如资料好”,把工作重心放在“打造迎检材料”上,根源在于背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向上负责”代替“向下服务”的思维定式,陷入“唯上不唯实”的官僚主义怪圈。
2.考核机制“偏位”。若上级督查“重痕迹、轻实效”,缺乏科学的过程管理和群众评价体系,就会催生“台账出政绩”的逆向激励,导致基层“逆向适应”—— 既然 “干实事不如补台账”,不如在“痕迹包装”上做文章。这种“唯痕是举”的考核机制,会让基层不得不陷入“为留痕而工作”的怪圈。
3.责任担当“缺位”。如面对改革深水区的复杂矛盾,少数干部选择“以留痕代替落实”,将“痕迹管理”异化为“免责工具”,面对复杂问题“宁可不干事,也要不担责”,“避责思维”压倒“尽责意识”,通过“全程留痕”证明“自己没错”。这种“痕迹免责”心态,实质是懒政怠政的变种,与八项规定倡导的“勇于担当”精神严重脱节。
4.监督机制“空位”。如部分监督部门能力不足,缺乏精准识别能力,只能通过“查台账、对表格”等简单粗放方式开展工作,缺乏深入基层、直面群众的实地调研,重视“形式监督”忽视“实质监督”,给“痕迹造假”留下空间,为“痕迹主义”滋生提供了土壤。这种“监督走过场”,实质是形式主义对监督体系的反向侵蚀。
四、“痕迹管理”异化的破局之道
1.破“思想之冰”。要树牢“以实为先”的政绩观,要对标八项规定精神,对政绩观进行再校准,通过专题党课、案例剖析等(如曝光“过度留痕”典型问题),引导干部牢记 “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明确“群众口碑是最好的工作痕迹”,杜绝“留痕给上级看”的投机心理。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上级机关要摒弃“唯台账论”,在调研督查中多到现场看实效、听群众说真话,如采用“四不两直”工作法,从源头扭转“以痕评绩”的导向。
2.立“制度之规”。要加强制度重塑,构建“务实管用”的管理体系。一方面要精简留痕事项,制定“痕迹管理”负面清单,明确“必要留痕”范围(如重大决策、资金使用、风险防控等),取消“无实质意义的留痕”(如重复填表、非必要影像记录),为基层“减痕”“赋权”。另一方面,要创新优化考核机制,建立“群众满意度+实际成效”的多维考核体系,降低台账资料在考核中的权重,增加实地走访、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环节,让“真干事”的干部得实惠。
3.强“技术之能”。要加强技术赋能,打造“智能减负”的数字平台。一方面整合信息平台,打破“数据孤岛”,建设统一的一体化政务数字化平台,实现一次录入、多方共享,避免重复填报,如走访记录、问题台账、整改结果在同一系统中关联,减少纸质留痕。另一方面推行“无痕管理”,利用执法记录仪、政务云等自动抓取工作数据,替代人工填表;对日常性、服务性工作(如入户走访、政策宣传),允许以电子日志、群众评价等简便方式记录,重点关注群众反馈的“问题解决率”,而非“记录完整率”,让干部回归服务本质。
4.严“监督之责”。一方面要常态化督查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过度留痕”“虚假留痕”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造痕迎检”等行为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问责一个、震慑一片”的效应。 另一方面,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过度留痕”问题,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金标准”,让“痕迹管理”回归服务群众的本质。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本文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党组织法规体系优化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编号为2022EDS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