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雪苹)7月10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局发布公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行配售或配租,面向郑州市征集符合条件的房源项目。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征集范围包括郑州市内八区(二七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登封市、巩义市、上街区、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区域内的未售商品房项目。
房源类别应为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优质在建未售商品房项目。项目区位需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具备一定设计水平、园林景观、物业服务等品质保证。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房地产发展趋势等因素,可适当放宽。手续办理方面需证件齐全,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关于收购价格,公告规定收购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收购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收购价格由收购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协商确定或由第三方评估确定。
此次征集只接受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企业可登录“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平台进行线上登记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证、销售证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参与征集房源项目明细表(包括地址、项目名称、套数、面积等);开发建设项目成本结算表;不存在法律纠纷、争议诉讼、查封、公司内部未达成一致意见等情况的承诺书;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其他事项(根据系统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