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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三年行动计划
助推养老服务从兜底迈向品质

本报讯(记者 袁帅)老有所养是“家事”也是“国之大事”。如何保障老人的幸福晚年?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补短板、优供给、强保障、促融合”为主线,系统部署八大行动及20项具体任务,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向小区延伸

针对农村养老设施短缺、城市服务精准度不足的突出问题,《行动计划》提出,要实施农村养老补短强弱行动和城市养老优化升级行动。

提升县域特困供养机构康复护理和医疗服务能力,做好失能特殊困难老年人照护托养兜底工作。2026年6月前,制定加强县级特困供养机构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2026年年底前,60%以上县级特困供养机构达到三级标准;2027年年底前,实现县级特困供养机构三级达标全覆盖。

加快推行乡镇敬老院由县级民政部门直管,2026年基本实现乡镇敬老院人、财、物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调配,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重点依托中心村、人口聚集村,积极盘活闲置资源,建设村级标准化养老服务站点。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探访关爱,实现“一人一档、一月一访”。

《行动计划》要求,在城市更新中统筹考虑适老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增加超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向小区延伸。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机构、物业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上门提供服务。

推动医养结合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对老年人而言,“养老”与“看病”的衔接始终是核心关切。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加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和床位建设。支持增加护理型床位,新建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2026年,对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全面推行家庭病床服务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相应费用。

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为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备案为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将其中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2026年年底前,省、市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全部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紧密型协议合作关系。2027年年底前,医养结合机构数量达到600家以上。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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