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盼盼)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为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高地,郑州市制定发布《关于支持郑州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创新发展需求,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现代化产业体系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
《实施意见》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推出了一系列突破性举措,支持将郑州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打造成郑州市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通过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充分调动全市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构建紧密服务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
根据《实施意见》,郑州产研院将由郑州市政府举办,作为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机构,市委、市政府赋予郑州产研院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自主权。
郑州产研院的运作模式呈现出鲜明的“市场化”特征。在用人机制上,允许郑州产研院及其所属载体实施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管理模式,实行同行业有市场竞争力的自主薪酬制度;在资源配置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郑州产研院所属载体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推动研发与市场的融合发展。郑州产研院可通过设立公司和基金等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加快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建立科学管理机制
为确保高效运行,郑州市政府将牵头组建郑州产研院理事会,作为其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秘书处设在郑州市科技局。
在管理上,《实施意见》提到,一方面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对郑州产研院进行考核评估。郑州产研院、市直相关部门、落地区县(市)政府共同对一流大学、科研机构郑州研究院(以下简称一流大学研究院)进行年度绩效考核。郑州产研院对所属载体实施绩效评价或里程碑考核。
另一方面,特别强调要建立完善容错免责机制。郑州产研院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模式、投资孵化产业化项目等决策管理中,未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未谋取私利的,按照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等有关规定免除其决策、监督管理责任。以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评判风险,不以单个项目完成情况评估认定风险,不将正常的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
郑州产研院所属载体发展过程中因不可预知风险造成的探索性失误或失败,未达预期发展效果的,予以宽容和责任免除。
九大核心举措保障产业关键环节
《实施意见》从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支持郑州产研院采用“拨投结合”的模式,与科研团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推动引领产业升级、解决产业重大技术难题的项目开发、应用和产业化;
郑州产研院管理服务一流大学研究院,通过绩效评价方式支持引导其围绕地方产业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支持与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合作,建立产业创新国际合作体系,引进境内外高级研发人才开展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甚至可赴境外招才引智;
支持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按照市场机制组建研发平台、联合创新中心等,协同推进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合作,联合培养地方产业急需紧缺的创新型人才,打造梯次合理的产业创新人才体系;
支持郑州产研院及所属载体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概念验证、中试生产、工程化等服务;
对郑州产研院及所属载体、一流大学研究院的职务科技成果,建立单列管理制度,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为成果转化进一步松绑;
支持郑州产研院有限公司探索设立长存续期限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支持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合作期内业务一体化发展,开展项目评价、核心运营团队、全球创新资源一体化,依托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内外合作网络,鼓励郑州市企业与全球优质创新资源开展合作。
资金人才全方位保障护航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将保障郑州产研院专项资金,市区两级财政将郑州产研院支持资金列入预算,提供稳定支持和必要保障。当年未支出的支持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在人才引进方面,支持郑州产研院引进各类人才,鼓励郑州产研院引进、培育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支持其自主进行职称评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择优推荐参加评先评优活动。
推动区域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郑州产研院布局建设的专业研发机构、产业化项目等,由落地区域给予资金、空间、场地及人才引进配套支持,共同推动区域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