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韦耀星 季连杰)“案件文书格式不够规范,证据链条不完整,个别条款引用需进一步精准细化……”日前,上街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在对一起拟移送审理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时,精准指出问题症结并出具审核意见。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健全完善机制、统一标准尺度、深化结果运用、多维培训赋能等方式,以全链条管控筑牢案件质量防线,有效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该区纪委监委构建“多层级、全覆盖”评查体系,制发《案件自评工作办法》,督促各案件承办部门对照“事实证据完整性、定性处理准确性、程序手续合规性、文书制作规范性”四类清单开展自查自评;案件审理室每季度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全覆盖质量“体检”。同时,立足基层办案力量分散、经验参差不齐的实际,创新推动各镇(街道)纪(工)委开展案件交叉互审,通过区域联动、相互检视、交流互鉴,规避“自查自改”盲区,切实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为防止“一评了之”,该区纪委监委对评查发现的个性问题,通过发送工作提示等方式进行“点对点”反馈,逐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与整改时限,实行闭环销号管理;针对共性问题、纪法适用难点和政策把握要点,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审理工作的最新指导,系统梳理印发负面问题清单,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研讨等经验交流活动,统一执纪执法尺度标准,推动实现“评查—反馈—整改—提升”质控闭环。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案件评查4轮,发现并整改问题182个。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坚持“评查”与“培训”双轮驱动,围绕评查中发现的业务能力短板,依托“尚纪学堂”举办审理业务专题培训3期,覆盖150余人次,推动干部纪法素养与实操能力同步提升;深化“以案代训”,分批次选派72人次参与跟案跟班锻炼,在“面对面”指导中学会精准把握案件的“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编制实操指南,为基层办案人员提供“看得懂、学得会、用得好”的标准化工具,不断提升纪检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