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艳竹)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防范,建立健全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按照《预案》,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运营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对可能引发运营突发事件的因素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升防灾能力。
关于保障措施,《预案》要求,运营单位要建立健全运营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人员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能力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轨道交通)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市通信主管部门、电信运营单位要建立健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
此外,运营单位要加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提高关键部位监测和预警能力,加强对车站出入口、出入段线、风亭、与车站联通的地下停车场、在建工程联络通道等淹水倒灌风险部位,以及安全保护区、沿线边坡等外部风险部位的监测预警,提升监测和预警手段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状态感知全覆盖、监测预警全覆盖。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制定应急交通保障方案,明确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市公安局组织制定应急交通管制方案,保障应急交通的道路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