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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奖励技能高手 物质精神“双管齐下”

本报讯(记者 李娜)郑州的技能高手,这里有一份好消息请留意——根据《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我市推荐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和优胜奖选手及其专家教练团队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得的消息。

设立两级竞赛体系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设立市、区县(市)两级竞赛体系。

郑州市职业技能大赛与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相衔接,每两年举办一届(省赛一年一届),原则上于当届省赛后、下届省赛前举办。赛项可结合我市实际设置。

市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分为一类赛、二类赛,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

市级职业技能专项赛是指省级职业技能专项赛郑州市选拔赛。举办周期、冠名与省级职业技能专项赛相衔接。

由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主办,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为区县(市)级竞赛,竞赛不作分类。

获奖者最高可奖8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我市将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补力度,对我市推荐产生的世界技能竞赛(含世界技能大赛、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的选手及其专家教练团队参照国家相应标准给予奖励。对我市推荐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和优胜奖选手及其专家教练团队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我市获得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和优胜奖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0.2万元奖励。

对获得郑州市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师(教练)”证书。

对符合市级“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申报条件的选手,由主办单位按规定组织申报,相关部门核准后颁发相应证书和奖章。

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将竞赛成绩与绩效考核、工资福利等挂钩。世赛金、银、铜获得者,国赛金牌获得者纳入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可适用人才编制政策,按规定程序公开招聘到技工院校与获得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

教练本人或其指导的选手在竞赛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直接参加职称晋升评审。选手在竞赛中成绩特别突出的,本人及教练可不受单位推荐名额限制,优先参加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评选。

如您对此征求意见稿有话说,可以在4月10日前,用以下方式反馈:联系电话:0371-67887017、67887019;电子邮箱:pjzxj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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