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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起开始申报
我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有变化

本报讯(记者 张竞昳)4月8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国家、高校、地方三个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拟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时完成“资格条件申报”,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此外,今年起,高校专项计划不再由高校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和校测、不单独发布招生简章,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大专项”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均已敲定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国家划定的38个县(包括26个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至今)户籍,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已在当地参加2026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共53个县(国家专项计划确认的38个县和15个原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至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已在当地参加2026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农村地区,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已参加2026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今年起高校专项计划不再组织校测

2026年起,高校专项计划不再由高校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和校测、不单独发布招生简章,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符合条件拟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于4月11日8:00~4月20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进行申报,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的考生,无法进行资格审核,不能取得相应的资格。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在考生高考报名时已完成申报,现处于资格审核阶段,无需再次申报。考生所在学校以及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和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要求逐级公示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布县、市及省三级招生考试机构的举报电话、网站和信函通讯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查处资格造假等问题。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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