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郑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体系为依托,形成了“八个统一”的治理成效和特征,其中之一就是德治与法治的高效有机统一,成为破解城市治理痛点、提升治理效能、夯实治理根基的关键抓手,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强劲内生动力。
一、德治与法治高效有机统一的内在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良法是善治的前提,道德是法治的基石。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用法律准绳规范社会行为,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用道德教化提高社会成员思想道德觉悟、引导规范社会成员行为、调节社会关系,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二者在基层治理中的表现形态和运作逻辑虽有差异,但本质上是内在共生、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唯有把握二者辩证统一关系,推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互补充、法治和德治相互促进、良法和善治相得益彰,才能持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基层治理中的法治困境。基层治理工作的难点集中于矛盾多元、需求分散、权小责大、人少事多的“小马拉大车”窘境。从治理微观过程来看,街道和社区承担着低保救助、失业登记、社区矫正、矛盾化解等大量公共服务工作,(下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