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 丽
当前,低空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热点。对于广大基层而言,涉及乡村治理、生态管护、应急巡查等工作,对低空无人机作业的需求持续增多。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持证飞手偏少、设备运维不专业、飞行管理不规范、低空作业需求难以落地等问题较为突出。低空经济要下沉乡村,缺的不是飞机和空域,而是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本土化飞手队伍。
破解这一难题,退役军人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一方面,高校和地方行政部门各有资源优势,互补空间很大。以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该校在低空人才培养、实操实训、资质考证等方面资源成熟、优势明显,能够提供专业、系统的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广大退役军人群体作风扎实、纪律性强、适应野外作业,非常适合从事无人机巡查、运维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已建立覆盖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体系。在这一体系的基础上,组织、培育、吸纳退役军人参与乡村低空服务,既能补齐基层人才缺口,助力乡村发展,打通需求侧“最初一公里”和供给侧“最后一公里”,同时也能拓宽退役军人本地就业渠道。
结合具体实际,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筹协调,联动地方高校提供技术培训支撑,动员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各部门具体组织,各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靠前落实,通过技能培训、岗位开发、站点赋能、规范管理,逐步建强本土化乡村低空作业队伍,让退役军人成为服务镇村发展的重要力量。打造以属地退役军人为主体的飞手团队,解决飞手难以下沉基层的难题。
在低空技能培训层面,依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等特色院校的教学资源,合作设立乡村低空人才培育点,专门面向退役军人开设适配乡村场景的无人机应用培训,重点覆盖农林作业、环境巡查、水利管护、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等实用内容,帮助参训人员考取正规无人机驾驶和维修资质证书。依托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摸清辖区退役军人参训意愿和就业意向,建立动态人员台账,做好政策解读、报名组织和后续跟踪服务。统筹用好现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按照《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明确的“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要求,对培训、考证费用给予补贴,切实降低退役军人学习转型成本。精准选取防火、地质、应急等场景,个性化定制,推行“一网统飞、一机多用”模式,避免重复采购和空置浪费。
在挖掘就业岗位推动就近就业层面,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对接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行业行政部门,梳理镇村常态化低空服务需求,将相关作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参照广东“1+2+N”政务无人机工作体系(即1个省级统建平台、配套平台与资源池两大支撑、拓展N类政务应用场景)及浙江、湖南等地将无人机巡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做法,择优安排持证退役军人承接。在乡镇低空示范点位、无人机值守站点建设过程中,优先设置本地退役军人运维、值守、作业岗位。通过院校定向开班、基层按需报岗的方式,精准匹配用工需求,让参训退役军人在家门口实现稳定就业。
在丰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能方面,将乡村低空服务工作纳入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职责,依托站点就近协助开展飞行报备提醒、材料代收和政策告知、设备集中保管、安全宣传、突发情况初步处置等工作。具体细化为五项机制:一是需求收集机制,村级站每周汇总辖区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的巡检、植保、航拍等低空作业需求;二是资质核验机制,镇级站派单前核验飞手当日执照有效性、设备适航状态、天气和空域报备情况;三是设备管理机制,实行一机一档,记录具体节点,严禁设备长期无人管护;四是数据归档机制,飞行日志、影像资料按业务归口分类移交,涉及地理信息和个人隐私的原始数据须脱敏处理后分发;五是收益保障机制,作业服务费按架次或工时结算,由需求方按政府购买服务或村集体购买服务渠道支付。把基层站点变成低空经济的对接点,实现培训结业和岗位就业的衔接,把退役军人的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基层智能化治理的有效力量。
在完善安全管理和长效保障机制方面。常态化联动地方高校下沉开展技术指导、设备维保教学和安全操作培训,持续提升退役军人飞手实操能力和安全水平。结合市域低空管理要求,健全镇村低空飞行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压实前端巡查、提醒、报备责任,确保乡村飞行作业安全、规范、可控、经济、实用。统筹各类扶持资金,对退役军人从事低空作业配套保险、设备运维给予支持,保障工作长期平稳推进。让退役军人参与低空经济有通道、有保障、可持续。
通过挖掘校地双方优势,高校持续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输送,开放相关教研资源联合开发课程,把课堂开到田间地头;地方职能部门搭建平台,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镇街先行试点,完善工作机制后逐步全域推广。当一架架无人机在镇村上空飞过,背后是退役军人在操作,是乡村治理在提效,是千万个家庭在就业 —— 这条把高校专业优势、退役军人人力优势和基层治理需求串起来的路子,值得一试,也一定能走通。
(作者系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