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基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党建引领、多元主体参与是中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志愿服务是自然人为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而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及精力所做出的服务工作。志愿服务作为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途径,是基层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志愿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要更好发挥志愿服务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可见,在党建引领下,志愿服务已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一方面,推动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治理,这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建设要求社会治理实现多元行动主体之间的协调一致、形成合力。要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功能与作用,实现志愿服务行动主体与社会治理行动主体之间的协调一致。另一方面,推动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治理,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志愿服务是基层治理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它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价值引领、道德塑造、矛盾化解、民生服务等多种治理功能。因此,“党建+志愿”工作模式对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基层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党建引领,为志愿服务融入基层治理提供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志愿服务的全过程,是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本质特征和政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十年来,我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同时提出“党对社会治理的领导,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要推动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治理格局,必须确保基层治理方向正确、形成合力,提高效能。就志愿服务而言,推动其发展的核心是得到党政部门和群众认同。党建的正确引领,是志愿服务发挥治理价值的关键。党建引领强化了其对党的价值体系、执政纲领的认同。因此,推进“党建+志愿”模式,能够促使多元主体相互交融的过程中建构一种彼此信任的公共治理关系。党建为志愿服务提供了正确的价值引领,有效保证了志愿服务在其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传播文明、凝聚共识,是推动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坚持党建引领,为志愿服务融入基层治理提供基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是推进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的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中国式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明确基层治理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人民民主,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使基层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社区是群众生活的最基本的单元,也是基层治理的核心阵地。在志愿服务融入基层治理过程中,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所需提供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开展志愿服务的落脚点就是为人民服务,要坚持从群众最现实、最迫切、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以百姓所盼、社会所需、志愿者所能为原则,科学设计项目,及时以专业服务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需求,在服务百姓生活、解决实际问题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着力推动形成“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志愿服务体系。
三、坚持党建引领,为志愿服务融入基层治理提供深层动力。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志愿服务融入基层治理中具有鲜明的组织和动员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要把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得更强,发挥社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指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社区工作做到位,在办好一件件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生命力在于广泛动员群众,激发其参与基层治理的活力。新时代基层治理体系建构要求参与治理的主体由单一政府转变为各个机构、组织、群体、公民个体的多元“共同体”,在这一过程中,基层党建的组织和动员优势为志愿服务提供了强大的凝聚力,确保基层治理多元主体有效融合和方向一致。一方面,以党员志愿者为骨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激活基层治理“末梢神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建立群众广泛参与、体系完善、自治创新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汇聚无穷力量提供深层动力。另一方面,在党建引领下,志愿服务作为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方法,通过扶弱济贫、敬老爱幼等,推进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开花结果,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加快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动能。
四、坚持党建引领,为志愿服务融入基层治理提供文化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他强调指出:“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时指出“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党建引领下的中国特色志愿服务所弘扬践行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与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天下为公、仁者爱人的精神不谋而合,其本质都是济人、利人、惠人。无论是志愿服务精神,还是传统文化,都倡导公民无私奉献、不计回报地对他人、社会和国家服务。对于志愿者来说,志愿精神是传统文化和精神的延续,是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重要表现形式。党建引领下,以传统文化为指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既有利于新时代传统文化的继承和扩大,又为志愿活动本身注入深层次的精神动力。
因此,推行“党建+志愿”工作模式,在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治理中具有重要意义。一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进行,社会治理方式从“单一政府治理方式向政府主导下社会多元治理方式进行转变”,基层治理架构“从政府为主体转向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在此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多元参与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起到了助推的作用。二是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和动员优势,通过志愿服务的互助行为来增进互信、化除冷漠、消融误解,构建起与他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三是在我国基层治理的场域中,各主体之间因资源禀赋、利益诉求等不同,对待同一事物的看法差异巨大。因此,应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通过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激发人们内心的情感共鸣,促使人们超越表面的利益纷争,为实现和谐、大同等更高层次的价值目标而一致行动。 (作者单位:中州国际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