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富国
小时候上桌吃饭,常常不露声色,只有碗筷盆勺的碰击声。要是这种声音过于频繁,父亲就会停下筷子,直直地盯着出声的地方;母亲不停地递去眼神,努努嘴摇摇头,暗示不能出声。只有这样,才能消停地吃上一顿饭。
母亲常讲,吃饭用筷子要讲究:夹自己喜欢的菜,只能夹两次,不能超过三次;一个盘里的菜,只夹面前的一半,不能整盘卷起;菜一夹起,就送到碗里,不能扒拉挑拣,要不人家会说咱“下三儿”。筷子这东西,七寸六分长,很规矩的。
所以,郑州老话里,“下三儿”可不是什么好词:好吃好占,贪得无厌……似乎成了人格伪劣的标牌。长大后,在许多用餐的人中,倒也见识了不少病态用筷:或挑三拣四,或一筷卷半盘,或夹走最后一片肉。碗筷之间见众生。落下的筷子,扒拉出藏在基因里的人性底色。这细细的竹器,原本辅佐饮食,不经意间却成了照见人心的明镜。
有用筷“麻溜”的,或者说是老练的,筷尖似乎带着钩。这钩,精准得让人咂舌:一旦菜肴上桌,眼疾手快,筷子斜插菜盘,手腕微翻,拇指食指加力,筷头稍抖,清蒸石斑鱼腮后那块肥美的鱼腩便被剜去,塞入大口;瞬间,拇指微托一支筷子,中指上顶另一支筷子,直戳盘底白灼基围虾,待夹住三四只,拇指、食指合力,基围虾已稳当落盘。有时,我会误解这类人胃口好、饭量大,不想遭到反驳:以快增量,越快越胖,不亏自己。
我认识一位生意场上的老兄,曾亲眼看见一双筷子夹三只虾。这种“掠食”用筷,专挑好吃的夹。如饿鹰扑食,架势到位,哪款美味也逃不过他的筷子:肘关节悬空,前臂前倾;手指夹着的筷子随时俯冲拿下猎物。盘子一上桌,那筷子如长了眼睛,精准飞入佳肴要处,夹起直入嘴巴,如行云流水般丝滑。我曾想,要是我父亲在场,一定会摔掉筷子,气冲冲甩门而去。久而久之,那位兄台痛风缠身,疼得直打滚时,才对自己的这手绝技痛心不已。
还有“翻拣”高手:一盘苦瓜肉片刚一上桌,他的筷子便翻搅一番,肉片全部拨到一侧,苦瓜推到盘沿;只见他一支筷子贴盘底,与另一支形成九十度夹角夹起,盘里的肉片踪迹全无。若是韭菜炒河虾上桌,他夹起一撮,悬于半空,手腕微抖,河虾飒飒落盘,一筷清爽的韭菜送到邻座的盘里,“您先来,您先来”。随即拇指压一支筷子,拢起河虾,食指中指联动,夹起盘子里一堆河虾,送到自己的碟里,嘴里热情地招呼,“吃虾吃虾”。如此“过筛”大法,好像淘金者筛除沙砾,现在想来,依然忍俊不禁。
有位嗲声嗲气的文友,也算“挑拣”的行家。她拒绝芫荽,认为“那臭臭的味道,搭不上自己的娇柔”。有一次吃芫爆羊肚,她终究抵挡不住白嫩的毛肚儿,只用筷尖翻动全盘,一根一根地挑走肚丝,好似考古一般。她用筷太靠下,拇指孤零零地抵筷,其他四根手指压筷,每夹起一根肚丝,好像用尽全力。笨拙的样子惹得满座哄堂大笑,她嗔怪:“笑人家干吗,不就是不吃那东西嘛。”
我见过最霸道的筷法,莫过于“一筷收鸡”。一次参加乡下婚宴,同桌对面的“胖嫂”,刚上一盆全鸡烩汤,她筷起鸡升:筷尖直穿鸡胸,腕一抖,前臂一收,整鸡落在面前的碗里。如此连贯利落,只能连声叫好。回过头来,看着一桌人只能嘬汤,她尴尬得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最后,只有向服务员讨了饭盒,打包回家了。
当然,筷尖里也有虚伪。招待一位回国探亲的生意人,那盘白灼菜心转到面前时,他优雅地拿起公筷,稳稳地夹起一簇,小心地放到自己的骨瓷小碟里;当身旁的长辈称赞清蒸八宝鱼鲜美时,便亲昵地用自己的私筷,夹起一大块最肥美的鱼腹肉,送到对方的碟里:“您品尝。”仿佛自己的私筷与那双公筷无二。老人的笑容瞬间凝固,闪过一丝尴尬,很快便被礼貌的感谢所掩盖。那双公筷静静地架在筷枕上,成了冰冷的摆设。
猛地想到父亲吃饭的样子:夹豆腐,用腕不用指;取花生米,三指虚握;夹菜有界,放筷依碟;夹菜不过盘中,取食不碰邻座。这些,全是古籍里的教诲:《礼记·曲礼》要人“毋抟饭”,不把饭捏成团;“毋固获”,不挑拣食。《童蒙须知》也告诫,“举箸必置匙”。想想也是,人这一辈子,暴食伤脾胃,贪婪蚀心性。用筷的规矩,虽说麻烦一些,却以礼仪约束贪欲,一代代流传下来。
人的七情六欲,直抵七寸六分的筷子,好似人心的舞台。“成人的每顿饭,不白吃”,父母常说,“管住筷子,才值得托付”。所以,每次吃饭,瞄一眼筷子,总会心存敬畏,为自己的人格账户多存些心性。
